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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局    
 
>>服务承诺


    一、确保优质服务   搞好“帮办式”服务,对重点投资项目和重点企业,派专门工作班子挂钩联系,上门帮办用地手续及土地证书,协调处理用地矛盾。搞好“一站式”服务。对单位、个人用地,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统一办理;土地登记发证、土地交易、抵押等事宜,由局服务大厅集中办理,按照“进一个门办好”的要求,提供规范、高效、优质服务。

    二、高效办理审批   凡办理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经预审符合条件的,10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市,并包办赴省市审批的各种手续;办理土地划拨、出让、租赁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供地手续;办理土地登记、土地转让、抵押手续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对重大项目涉及的服务事宜,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保证项目用地需求。

    三、规范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扎口”收费、“两证一卡”制度和各项收费政策。凡违规收费的,一律由收费人员和局负责人上门如数退还,需作出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文明公正执法   坚持执法于服务,对企业无重大故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首次轻徽违规用地,凡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不作行政处罚。 按照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工作人员“五项禁令”等廉政纪律规定,杜绝以权谋私现象。对用地单位和个人需办理的相关事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刁难或拖延办理,确保廉洁高效做好用地服务工作。

    五、严肃责任追究   凡工作人员有违规收费、不按时办结手续、服务态度差、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以及其他违反服务承诺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情节轻重,从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服务窗口电话:8231847(局服务大厅)8257523(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监督举报电话:820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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