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
| |
| >>服务承诺 |
(一)认真履行部门职能
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们竭尽全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充实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利用现代传媒,积极寻求经济增长点,帮助企业招商活动;
2、努力做好项目申报与争取资金工作。把握国家产业导向,千方百计帮助企业申报项目,努力争取上级的资金支持,坚决完成县政府下达的招商任务;
3、做好全县重大项目的帮办工作。积极参与组织和协调重点项目的实施,全力做好协鑫热电工程的帮办服务。
4、做好挂钩企业联系帮扶工作,每月深入企业,主动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遇有特殊事项随叫随到。
(二)努力搞好优质服务
接待来人,主动热情,力求做到让来者满意。实行"首问负责制";为基层服务讲究工作效率,拒绝请吃,更不得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报";对基层请办事项,保证按时完成到位。
(三)保证承诺服务时效
在接待服务对象时,我们将根据办理事项的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在相应的承诺时间内办结。
1、基建项目立项,做到随时接待,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项目,相关资料齐全时,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项目复杂,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审批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报省市立项的,在相关材料齐全时,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并加强跟踪服务。
2、申请新办工业项目立项,相关材料齐备,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3、高技术项目申报、市场建设、加油站(点)的立项,半个工作日内办结,2日内上报上级部门。
4、严格执行收费规定。交纳基建项目解困金和水泥扶散费,凡按规定标准缴费时当即给予办理。
5、外资企业审批、废旧金属准运证的办理,做到随到随办。
(四)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严肃认真地执行行政许可法制度。接待企业来访者,凡不积极、不热情、不主动、服务态度差、来访者不满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教育,责令改正。因工作人员不负责任,服务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给企业造成损失的,除扣发全年奖金外,并责令其待岗学习。在公务活动中,发现有"吃、拿、卡、要、报"现象的,一经查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