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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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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承诺 |
1、推行挂钩联系。明确局和科室负责人挂钩联系部分规模企业,每月深入企业不少于一次,主动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宣传落实优化方面的精神和政策规定,特殊情况随叫随到。
2、规范收费行为。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项目审批等一律免收任何费用;办理有关证照手续,除按规定收取的费用外,不另行搭车收费。
3、实行首问负责。对非本职范围内的事项,机关每个工作人员都有责任负责指引或联系。
4、做好协调服务。对企业提请协调处理的矛盾和问题在告知当日调查了解,及时帮助协调解决或向上级领导反映。对符合发放《优待证》的客商,及时向县优化办推荐。同时按规定积极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并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教育和帮助整改为主,减少经济处罚。
5、取消检查评比。取消对企业不必要的检查评比活动,对检查、验收、参观等事项进行把关和控制,不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减轻企业负责。
6、提高办事效率。做到急事急办、难事巧办,企业提请办理的事项,无论何时(含节假日)都明确专人受理、办理;对招商引资、企业改制等到方面的政策咨询,当即给予答复;对群众反映的酒类市场管理、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问题,随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对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的招商项目 “绿卡”项目明确专人跟踪服务,直至投产运行。
7、明确承诺时限。对进县政务中心办理的事项,直接授权窗口 员按中心统一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本局不另行受理,不搞双重审批;对科技项目申报、争取优惠政策以及有关许可证申领等事项,符合要求的在一周内办结,需向上争取的事项,明确专人帮办。
8、高效廉洁服务。接待企业的同志,态度热情、文明礼貌、办事高效,在城区验收招商项目等不接受吃请,在乡镇验收招商项目等不得接受超标准招待。
9、扎实有效开展优化工作是企业活动。挂钩联系50家规模企业,聘请20名优化工作监督员,经常的取意见,接收企业监督,全力服务企业,把优化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10、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220747(经贸局纪检组),如有违诺,视情节轻重对违诺者给予戒免谈话、书面检查、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等,同时请求县委、县政府追究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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