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
组织有关重要会议;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及管理制度;管理审计经费和固定资产;负责审计调研、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管理、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审计统计和业务综合分析工作;做好审计信息工作,开展审计宣传;负责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审计管理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指导与管理;组织计算机软件推广和运用。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及其人员管理,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局机关干部的调配、任免、考核、奖惩、工资等工作;做好审计技术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的有关工作;负责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与内部审计组织的联系与协调,开展业务指导与管理,并做好计划、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项目的审计和业务培训。 |
(二)法制科
草拟地方性审计规章,收集和整理财经法规,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负责审计复核,办理审计听证、审计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检查审计执法情况,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做好审计法制等相关工作。 |
(三)财政金融审计科
拟订县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县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县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县金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负责审计各镇和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县财政局和县地税局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县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和经授权的中央在宝应的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开展财政金融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 |
(四)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县人大、政协机关、县级司法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
(五)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
负责并协调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执行县委、县政府批准的党政领导成员及县属党政机关、县管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县属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年度计划,指导党政领导干部、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县属国有、国有控股或国有资产占主导地位的工业、流通、建安和房地产开发等企业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