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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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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 负责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整理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动态;组织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电;负责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等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办公用品、交通等其它勤务工作;协助做好机关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
(二)政法干警管理科
研究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县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参与对政法各部门中层干部的考评;推动政法队伍廉政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案件;协助县委主管领导同志了解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指导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委党的工作、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和老干部服务工作。 |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科 负责联系和推动县综治委成员单位及各乡镇的综合治理工作;掌握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情况,促进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承担上级综治办下达的调研课题,承办综合治理综合性文电和简报;承担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和综治干部的培训工作。 |
(四)案件督查协调科
检查督促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和执法调研活动;做好县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案件的督查和协调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政法各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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